门诊取药须知

时间:2019-07-30来源:浙江大学明州医院阅读:20468

  一、收费处付费→凭发票到药房取药→药师配药、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患者取药

 

  二、需做皮试患者→输液大厅做皮试:

  1.皮试阴性者→收费处付费→凭发票到药房取药→药师配药、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患者取药→患者满意测评;

  2.皮试阳性者→医生处更换药品→收费处付费→凭发票到药房取药→药师配药、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患者取药→患者满意测评

 

  三、急诊就医者,请在急诊收费处交费,付费后凭发票到门诊药房取药。

 

  四、请按照医生或药师所交代的药品使用方法。如有疑问可以向门诊药房药品咨询窗口或发药药师详细咨询。

 

  五、为保证您和他人用药安全,药品离柜后一律不退、不换。

 

  六、请您在取药后如发现以下情况请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1.服药标签(或药袋)上的患者姓名与您不符。

  2.服药标签(或药袋)上的药品名称与药盒上的药品名称不符。

  3.服药标签(或药袋)上的用法用量与药品说明书(或你以往的服用方法)有很大出入,而医生、药师没有向您明确交代。

  4.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明显的不适反应或曾经用过其中的某个药品,并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的,或者说明书中明确您禁忌使用此类药品。

  5.发现药品有异样等其它不清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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