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住院医疗待遇

时间:2022-03-18来源:浙江大学明州医院阅读:18955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个人承担。

 

  住院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基金不再支付)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以下

起付线至

4万元(含)

4万元至

30万元(含)

最高支付限额

成年居民A

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个人自负

 

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600元

社区300元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70%

其余由个人承担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75%其余由个人承担

30万元

成年居民B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75%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65%

其余由个人承担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70%其余由个人承担

20万元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80%

其余由个人承担

社区:医保基金支付90%

三级及其他:医保基金支付85%其余由个人承担

30万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其起付线按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计算一次(即年度内起付线部分个人自负不超过1200元)。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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