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险 宁波首家丨浙江大学明州医院与阳光保险宁波分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21-08-20来源:浙江大学明州医院阅读:7707

  8月19日上午,“浙江大学明州医院与阳光保险宁波分公司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医院1号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

 

 

  宁波市交通警察局鄞州大队事故中队队长王伟杰、阳光保险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姚欣蔚、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主任徐培红、明州医院陈肖鸣院长等院领导及部分临床科主任、护士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会。

 

 

  在宁波市交警部门领导协助下,阳光保险和明州医院此次携手探索“医疗+保险”合作新模式,旨在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伤员解决后顾之忧,减少办理步骤,实现快速理赔。

 

 

  即购买阳光保险财险的市民如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在交警队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后,在明州医院治疗期间,阳光保险公司将更加快捷地垫付医疗护理费用,为伤者提供保险服务,真正做到“阳光有担当·明州保健康”。 据悉,此类合作模式是宁波市首创,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便利患者就医,保障市民权益,提升社会效益,成为服务宁波市民的惠民务实工程。

 

    编辑:单王程

    审核:姚璐璐、张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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