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门诊医疗待遇

时间:2022-03-18来源:浙江大学明州医院阅读:18350

  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根据就诊的医院不同,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设有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门诊医疗待遇具体见下表:

人员类别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

 

成年居民A档

4000元(含)以下

4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个人承担40%,基金支付60%

三级医院就医个人承担70%,基金支付30%

其他医院就医个人承担55%,基金支付45%

个人承担

成年居民B档

3000元(含)以下

3000元以上

社区医院就医个人承担50%,基金支付50%

三级医院就医个人承担80%,基金支付20%

其他医院就医个人承担65%,基金支付35%

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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