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明州医院告患者及家属书

时间:2020-02-04来源:浙江大学明州医院阅读:19871

  广大市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健康,“防”胜于“治”。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的疫情及有关防控要求,为了减少交叉感染,避免疫情扩散,我院已从各个环节加强预防、监控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医院作如下安排,敬请广大就诊患者和家属务必配合:

 

一、医院工作安排

 

  医院自2020年2月3日(初十,周一)开始开诊,门诊和病区根据病人量情况陆续开放及安排值班人员。其中:

 

  发热门诊:24小时(夜间急诊患者由急诊工作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1月28日起,暂停特需门诊服务;

 

  1月30日起,口腔科门诊、儿童发展中心停诊,婴幼儿护理中心暂停服务;1月30日-2月2日,儿内科、耳鼻喉科的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停诊;(以上科室急诊照常开放)

 

  1月30日起,暂停预防接种门诊服务(犬伤门诊、产房预防接种门诊除外),暂停除孕产期检查和高危儿检查以外的常规性妇幼健康服务;

 

  2月2日起,暂停常规胃肠镜检查(急诊、手术除外),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月2日起,所有择期手术取消(急诊、限期手术除外),由手术室监控手术通知书;

 

  2月3日起,暂时关闭高压氧舱治疗,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注:以上如有变化,临时另行通知。

 

二、来院人员须知

 

  1、请自觉戴上口罩(自备),做好个人防护;针对有疫区接触史的发热人员,请至预检台进一步确认和分流,并限制流动,进行报备。

 

  2、来院的外部人员(包括患者及家属、其他外来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测量及流行病史问询。

 

  3、请来院人员配合做好手卫生工作,医院在各诊疗场所的出入口均配备免洗手消液(免费提供)。

 

  4、请如实告知工作人员有无以下信息:  

 

  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②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  

  ③近2周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从2月3日起,只开放1号楼门诊入口、急诊入口;2号楼住院部入口;5号楼(妇儿大楼)门诊入口,并设置测温点,其他入口关闭。

 

三、门诊就诊须知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1号楼1楼东侧)接受筛查:

 

  ①发热(体温≥37.3℃);

  ②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

  ③近2周内有明确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④身边有多名人员发热者。

 

  2、请携带身份证,实名制就诊,正确填写联系手机等信息。

 

  3、请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四、住院陪护须知

 

  1、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陪护,陪护人员凭医生开具的陪护证入病区陪护,每位住院患者至多允许1名陪护人员。

 

  2、请尽量不要来院探视住院患者。每位患者每天不超过2名探视人员;20:00以后不准许探视;探视人员凭有效证件实名登记,领取《探视证》后进入,探视时间控制在30分钟,探视结束时交回《探视证》方可离开。

 

  3、禁止以下人员来院探视:

 

  ①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③孕妇、儿童及免疫力低下者;

  ④近2周内途经湖北或湖北旅行、居住史者;

  ⑤近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者或确诊患者。

 

  4、住院陪护管理实行“严格准入、一患一陪、有效登记、必要培训、凭证陪护”的原则。

 

  5、探视者应自觉配合医院及病区诊疗管理规定,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妨碍或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希望来院市民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谨记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不参与各类人员聚集活动。祝您平安健康!

 

  浙江大学明州医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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